铅山州
元至元二十九年 (1292) 升铅山县置,直隶江浙行省。治所在今江西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三里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改为县。
(铅yán) 元至元二十九年(1292年)升铅山县置,治今江西省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。直隶江浙行省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铅山县地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降为铅山县。
元至元二十九年 (1292) 升铅山县置,直隶江浙行省。治所在今江西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三里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改为县。
(铅yán) 元至元二十九年(1292年)升铅山县置,治今江西省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。直隶江浙行省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铅山县地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降为铅山县。
又名中屯屿。在今台湾省澎湖县东北,澎湖本岛与白沙岛之间。清蒋毓英《台湾府志》卷3:中墩屿“形如墩堡之状,周围里余。居民十数家”。
明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都匀安抚司置,属贵州都司。治所即今贵州都匀市。清康熙十一年 (1672) 废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年)改都云县置,治今贵州省都匀市。属贵州都司。弘治七年(1494年
藏语译称异名。今西藏阿里地区西南部。古为羊同国属,公元7世纪前期属吐蕃。10世纪时吐蕃王室后裔于此建立政权,治所在今扎达,为阿里三部之一。17世纪末为西藏地方政府直接管理。
即今上海市南汇县西南二十四里新场镇。南宋建炎间,有两浙盐运司署,后迁盐场于此。明正德 《松江府志》 卷 90 上海县市镇: 新场镇 “距下沙 (镇) 九里。一名南下沙。元初迁盐场于此,故名场。赋为两浙
亦名对锦山。在今黑龙江省富锦市南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富锦县: “南: 对锦山。”
清雍正三年(1725)改天津卫置,治所即今天津市。辖境相当今天津市及所辖静海县、河北青县、沧州、南皮以东,及山东庆云县以北地。九年(1731)升为天津府。清雍正三年(1725年)改天津卫置。治今天津市
①在今江苏扬州市东南隅。《清一统志 ·扬州府一》 引 《江南通志》 曰: “相传浚河时积土而成。” 又引 《扬州府志》 曰: “其上构堂,董其昌题曰康山草堂,为康海与客燕饮弹琵琶处。”②又名东山。在今
又名平乐馆。在今河南洛阳市东北汉魏故城西。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:中平五年(188)十月,灵帝“耀兵于平乐观”。《水经·谷水注》:“谷水又南径平乐观东。”张衡《东京赋》:“其西则有平乐都场示远之观。”《文
清雍正八年 (1730) 置,属都匀府。治所在来牛寨 (今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东都江镇)。1913年改为都江县。清雍正七年(1729年)置,治今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东北都江镇。属都匀府。1913年改都江
即今河南确山县南李新店乡。民国《确山县志》卷1:“清顺治三年新编乡”中,“有集曰李存店,铁路呼为李新店,有火车站,在邑正南七十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