蓼县
西汉置,属六安国。治所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北蓼城冈。东汉属庐江郡。三国魏属安丰郡。东晋末废。南朝梁复置,属新蔡郡。北齐改为固始县。
古县名。西汉置县,高祖六年(前201年)封孔蓼为蓼侯于此。治今河南省固始县东北蓼城冈,属六安国。东晋末废。南朝宋泰始中于此侨置固始县。梁复为蓼县。东魏又改名固始县。
西汉置,属六安国。治所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北蓼城冈。东汉属庐江郡。三国魏属安丰郡。东晋末废。南朝梁复置,属新蔡郡。北齐改为固始县。
古县名。西汉置县,高祖六年(前201年)封孔蓼为蓼侯于此。治今河南省固始县东北蓼城冈,属六安国。东晋末废。南朝宋泰始中于此侨置固始县。梁复为蓼县。东魏又改名固始县。
在今湖北潜江、洪湖、仙桃三市境。《清一统志·安陆府》:夜汊河“在潜江县西南。《县志》:分汉水西南流, 谓之大泽口”。 民国《湖北通志》卷11潜江县:夜汊河“案大泽口已淤。今汉水分流, 自吴家改口入县境
清雍正时置,属西宁办事大臣。为玉树四十族之一。驻牧地在今青海治多县西北通天河南。乾隆《西宁府新志》卷19“塞外贡马番族”:“住牧乌哈那哈地方白利族,距玉树族四百余里。”后废。
①战国周邑,后为韩邑。在今河南伊川县东北,伊河西岸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 苏代语东周君曰,“臣能使韩毋征甲与粟于周,又能为君得高都”。《水经·伊水注》 引 《竹书纪年》: 梁惠成王十七年 (前353),
亦作沙马营。在今内蒙古额济纳旗西南额济纳郭勒东岸。清齐召南《水道提纲》卷5:山丹水“又东北至毛母西,折东北流经双城西,又东北流经平所驿、沙马营”。
在今陕西西安市东唐长乐场西南隅。宋敏求《长安志》卷8:“本司农园地,开元十八年造观。”
宋置羁縻州,属邕州右江道。治所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东北。元属田州路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属田州府,成化三年(1467)徙废。南宋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北。属邕州。明成化三年(1467年)废
①北魏太和中置,属大宁郡。治所即今河北张家口市。后废。②北周保定元年(561)置,属南汾州。治所在今山西吉县东北县底村。隋开皇初属汾州,二十年(600)移治今大宁县。大业二年(606)废。唐武德二年(
①在今河南荥阳市东北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 东汉建安五年 (200),曹操烧袁绍军车辎重于故市,即此。②即今陕西渭南市东北固市镇。《资治通鉴》: 唐天复元年 (901),“ (朱) 全忠自故市引
西魏大统三年(537)改永平县置,属义川郡。治所在今陕西宜川县西北。《元和志》卷3云岩县:“有云岩山,因以为名。”其后屡有迁徙。隋大业初废。唐武德元年(618)复置,属丹州。咸亨四年(673)迁今宜川
在今浙江湖州市东北二十二里大钱村。旧为太湖要口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1乌程县“后潘村”条:大钱河口巡司“在县东北十五里。亦元时旧址。洪武十四年复置,并设河泊所于此。今所废而司仍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