溧阳州
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溧阳县置,属建康路 (后改集庆路)。治所即今江苏溧阳市。明初复为县。
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升溧阳县置,治今江苏省溧阳市,属建康路(后改名集庆路)。十五年升为府,十六年,又升为路。二十七年,复降为县,元贞元年(1295年)又升为州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复降为县。
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溧阳县置,属建康路 (后改集庆路)。治所即今江苏溧阳市。明初复为县。
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升溧阳县置,治今江苏省溧阳市,属建康路(后改名集庆路)。十五年升为府,十六年,又升为路。二十七年,复降为县,元贞元年(1295年)又升为州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复降为县。
北宋置,属剑浦县。即今福建南平市东大演。《元丰九域志》卷9南剑州剑浦县及《宋史·地理志》南剑州剑浦县皆有大演银场。
唐咸亨四年 (673) 置,属怀州。治所在今河南济源市西南五十里蓼坞西北。寻废。
乌池、白池二盐池的合称。在今宁夏盐池县北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南之北大池一带。《元和志》卷4盐州五原县:“盐池四所:一乌池,二白池,三细项池,四瓦窑池。乌、白二池出盐,今度支收粜,其瓦窑池,细项池并废。”
五代方镇名。南唐置,治所在饶州(今江西波阳县)。北宋初废。五代方镇名。即安化节度使。南唐置,治饶州(今江西鄱阳县)。北宋初废。
“札”又作“扎”。外蒙古旧部名。原为17世纪时喀尔喀三部之一。清雍正九年(1731年)后为喀尔喀四部之一。所部十九旗,会盟于札克河源毕都哩雅诺尔。牧地约当今蒙古国戈壁阿尔泰省和扎布汗、库苏古尔、乌布苏
南宋绍兴三年(1133)岳飞建,在今江西于都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8雩都县:平头寨在“县北百里,路通闽广,当五峒七径之冲。宋绍兴中,岳飞平固石洞贼,遂于是地建砦,亲率麾下筑之。寨成,立司招收义军捍御
在今河北安国市东北九里。《水经·滱水注》: 滱水 “历 (安国) 县东,分为二水,一水枝分东南,流径解渎亭南。汉顺帝阳嘉元年,封河间孝王子淑于解渎亭为侯国。孙宏即灵帝也”。
在今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东南长浦乡之司城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
辽统和八年(990)置,属川州。治所在今辽宁北票市西北土城子镇。后废。
周时为秦汧邑,襄公二年(前776)建都于此。春秋时秦宁公二年(前714)徙都平阳后置为县,治所在今陕西陇县东南三里。秦属内史。汉属右扶风。西晋属扶风郡。北魏改名汧阴县。古县名。秦置(一说西汉置),治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