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沟营
即今山东枣庄市西南沙沟镇。《清一统志·兖州府二》:沙沟营“在滕县南九十里。明弘治二年,设递运所。嘉靖间,设巡检司。万历三年,设沙沟营。本朝雍正九年,设都司驻此”。
即沙沟集。在今山东省枣庄市西南。明嘉靖间设巡检司于此,属兖州府。清改为沙沟镇。
即今山东枣庄市西南沙沟镇。《清一统志·兖州府二》:沙沟营“在滕县南九十里。明弘治二年,设递运所。嘉靖间,设巡检司。万历三年,设沙沟营。本朝雍正九年,设都司驻此”。
即沙沟集。在今山东省枣庄市西南。明嘉靖间设巡检司于此,属兖州府。清改为沙沟镇。
即大蕃。指西藏或藏族聚居地区。敦煌文书(《敦煌石室真迹录》卷丙)中有“大番故墩煌郡莫高窟阶处士公修功德记”。
唐武德二年(619)置,治所在今陕西安塞县西北。贞观三年(629)废。
即今江苏武进县北之澡港河。《宋史·河渠七》:南宋淳熙九年(1182),知常州章冲奏:“其西曰灶子港、孟渎、泰伯渎、烈塘……皆古人开导以为溉田,无穷之利也。”
①隋开皇十六年(596)置,治所在沁源县(今山西沁源县)。《元和志》卷13:“因州东沁水为名。”大业二年(606)废。唐武德元年(618)复置沁州,天宝元年(742)改为阳城郡,乾元元年(758)复为
明置,在今湖北罗田县西北四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6罗田县“岐岭关”条下:“又平湖关,在县西北,抵黄冈县界。”
指今青海达日县西北、玛沁县西南之黄河。《元史·地理志》 河源附录:黄河“又一二日,岐为八九股,名也孙斡论,译言九渡,通广五七里,可度马”。
即今河南南阳市东北新店乡。清光绪《南阳县志》卷3:“去县治东北三十里为北新店,商贾走集, 甲乙石桥。”
即今南海中中国南沙群岛之保卫暗沙。1935年公布名称为南毒蛇滩。1947年改名保卫暗沙。
1912年置井桧行政委员,后属云南滇中道。治所即今云南永善县。1919年改井桧县佐。
1913年置,属山西省。治归绥县(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)。辖今内蒙古呼和浩特、丰镇、凉城、兴和、和林格尔、托克托、清水河、武川、东胜、土默特等市、县、旗地。1913年划属绥远特别区。1927年废。1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