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西汉置,属中山国。治所在今河北安国市东南六里安国城。晋属博陵国。北魏太平真君七年(446)废。景明二年(501)复置,属博陵郡。北齐废。②北齐改县置,属巨鹿郡。治所在今河北辛集市北安
位于湖南、湖北、四川、贵州边界地区。1934年10月,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军团和第六军团在黔东印江木黄会合,成立了以贺龙、任弼时为首的红二军团总指挥部,发动湘西攻势。11月,建立了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,以湖
在今广西玉林市西北。为鸣水江上源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8兴业县: 穿江在 “县西十里。源出葵山,东南流二十里,有石山穹窿,水过其下,东入郁林州境,即定川江之上源”。
明宣德五年 (1430) 置,治所即今河北正定县。明宣德五年(1430年)改西安右护卫置,治真定县(即今河北正定县)。清顺治九年(1652年)省入真定卫。
①在今湖北汉川县南六十里。《元和志》卷27沔州川县:内方山“在县南九十里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6汉川县“阳台山”条下:内方山“在县南六十里,或以为《禹贡》内方,误也”。②
西汉置,属勃海郡。治所在今河北景县西北。东汉废。
隋开皇十年 (590) 置,属并州。治所即今山西和顺县。《元和志》 卷13和顺县: “因县东北和顺故城为名。” 大业初属太原郡。唐属辽州。北宋熙宁七年 (1074) 省入辽山县,元祐元年 (1086)
唐方镇名。又称灵盐、灵武、灵州。唐开元九年 (721) 置,为玄宗时边防十节度使之一。治所在灵州 (今宁夏吴忠市北)。《旧唐书· 地理志》: “朔方节度使,捍御北狄,统经略、丰安、定远、西受降城、东受
亦曰谷亭。即今山东鱼台县治。《水经·泗水注》:菏水“东与泗水合于湖陵县西六十里谷庭城下”,即此。后讹为谷亭。《清一统志·济宁州》:谷亭镇“旧置谷亭闸及河桥水驿、谷亭递运所。北至济宁、南至沛县俱九十里,
即今湖北黄梅县南七十二里小池镇。《宋书·桂阳王休范传》:元徽元年(473),“以第五皇弟晋熙王燮为郢州刺史,长史王奂行府州事,配以资力,出镇夏口。虑为休范所拨留, 自太子洑去,不过寻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