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家寺镇
即今四川平昌县西南岳家乡。清道光 《巴州志》 卷2: 岳家寺场在 “州南二百四十里”。
即今四川平昌县西南岳家乡。清道光 《巴州志》 卷2: 岳家寺场在 “州南二百四十里”。
在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东北萨尔马加河上游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一》 “岳塞河” 条下: “鄂伦河,在 (宁古塔) 城东二千五十八里。源出萨哈连窝集。” 即此。
即今浙江长兴县南四十里和平镇。宋 《嘉泰吴兴志》 卷10: 长兴县有和平镇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1长兴县: 和平镇 “在县南五十里。宋置税务于此,元改巡司。明初废”。(1)在山西省汾西县东南部。面积86
又名北部都尉、蜀郡北部都尉。西汉地节三年(前67)改汶山郡置,属蜀郡。治所在汶江县(今四川茂县北三里)。东晋常璩《华阳国志·蜀志》:“汶山郡,本蜀郡北部冉都尉。”
在今陕西汉中市西北。《寰宇记》 卷133褒城县: “黄鹿谷在县东二十里。以山多鹿,故土人名之为黄鹿山。” 《舆地纪胜》 卷183兴元府: 黄鹿谷“一名玉堂谷。在南郑县 (北) 三十里”。
西夏天庆十二年(1205)改兴庆府置,为国都。治所在今宁夏银川市老城。元至元二十五年(1288)改置宁夏路。西夏天庆十二年(1205年)改兴庆府置,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。1020年赵德明从西平府迁
东汉中平二年 (185) 分故鄣县置,属丹阳郡。治所在今浙江长兴县南。以县在山中高原而名。三国吴属吴兴郡。隋开皇九年 (589) 废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置,属绥州。武德七年 (624) 又废。
①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,长江南岸。《寰宇记》 卷90升州上元县 “落星山” 条引 《南徐州记》: “临沂县前有落星山,吴大帝时,山西江上置三层高楼,以为此名。吴主游猎憩息地。” 《文选》 卷5左思 《吴
①古代汉族自称为 “夏”,亦称 “诸夏” 或“华夏”,常和 “蛮夷” 对称。《尚书·尧典》: “蛮夷猾夏。” 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 集解引郑玄曰: “猾夏,侵乱中国也。” 此 “中国” 与 “中原” 含
即今甘肃陇西县西北首阳乡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陇西县: “西有首阳山,上有关。”
①西魏废帝二年 (553) 改新州置,治所在梁宁郡角陵县 (今湖北京山县)。《元和志》 卷21郢州: “后魏废帝二年改为温州,因温水为名也。” 隋大业初废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置,贞观十七年(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