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今山东淄博市临淄西北。春秋时齐都临淄申门外之池。《左传》:文公十八年(前609),齐懿公“游于申池”。杜注:“齐南城西门名申门。齐城无池,唯此门左右有池,疑此则是。”懿公被害于申池。又襄公十八年(前
在今山东泰安市南六十里大汶口村南。地处大、小二汶水会合处。1959年首次发现,进行发掘,考定为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存。后来考古学界即将大汶口遗址及与其相类同的文化遗存命名为“大汶口文化”。1982年定为全
又名贞溪。即今上海市青浦县西南三十六里小蒸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4松江府青浦县:小蒸镇“三面傍泖,稍北曰大蒸。《志》云:镇西四里有古濮阳王大小二墓,蒸土筑之,因名。……旧置税局于此,寻废”。明洪武七年(
又名蛇骨塔。在今云南大理市(下关)北六里,点苍山斜阳峰东麓阳平村旁。唐代南诏时建。传说“段赤城灭蛇治水”,为纪念其为民除害,故建此塔葬尸骨。
南齐置,属合浦郡。治所在今广西合浦县南。南朝梁、陈时废。
在今湖北远安县西南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“(青) 山之东有滥泉,即青溪之源也。口径数丈,其深不测,其泉甚灵洁,至于炎阳有亢,阴雨无时,以秽物投之,辄能暴雨。”
亦作绿洋湖。在今江苏江都县西北艾陵湖东北,半入高邮界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43高邮军: 绿杨湖 “在军东南,离城三十里”。
清初改龙潭宣抚司置,属散毛宣抚司。治所在今湖北咸丰县北二十里龙潭司乡。雍正十三年(1735)废。明龙潭安抚司,清称龙潭土司。治今湖北省咸丰县西北。雍正十三年(1735年)裁。
今吉林、黑龙江两省的松花江。辽、金时称为鸭子河。亦称混同江。《辽史·圣宗纪》: 太平四年 (1024) “诏改鸭子河曰混同江”。《金史·地理志》 上京路: “水有按出虎水、混同江、来流河、宋瓦江、鸭子
今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南之伊敏河。为海拉尔河支流。《金史·宗浩传》 载,金军于忒里葛山击走山只昆所部后,进至呼遏水 (今辉河),山只昆部长等降,因言“所部迪列土近在移米河,不肯偕降,乞讨之”。即此。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