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四湖
在今安徽青阳县东北。《清一统志·池州府一》:二十四湖“在青阳县东北二十里。夏秋潮涨,汪洋千顷,冬春则涸,连亘平野。旧属大通河泊所”。
在今安徽省青阳县东北。夏秋涨潮时湖面可达千顷;冬夏则涸,连亘平野。今湮废。
在今安徽青阳县东北。《清一统志·池州府一》:二十四湖“在青阳县东北二十里。夏秋潮涨,汪洋千顷,冬春则涸,连亘平野。旧属大通河泊所”。
在今安徽省青阳县东北。夏秋涨潮时湖面可达千顷;冬夏则涸,连亘平野。今湮废。
北魏改阳平郡置,治所在平陆城(今山东汶上县北)。北齐废。
在今广东惠东县东南黄埠镇南盘沿。清康熙时建炮台于此。
又作二站或甘井子。清雍正十年(1732)置,即今黑龙江省甘南县。清西清《黑龙江外记》卷2:“齐齐哈尔西北至呼伦贝尔,雍正十年设十台:曰西勒图,曰纳齐希……。”1933年于此置甘南县。
1917年改漠河设治局置,属黑龙江省黑河道。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漠河乡。以河为名。1928年属黑龙江省。1947年撤销并入呼玛县。1981年复置,移治西林吉镇 (今黑龙江省漠河县)。在黑龙江省西北
①战国秦庄襄王四年(前246)置,治所在晋阳县(今山西太原市西南)。《水经·汾水注》:“《尚书大传》曰,东原底平,大而高平者,谓之太原,郡取称焉。”辖境相当今山西五台山和管涔山以南、霍山以北地区。西汉
①即今福建福安市东北上白石。明成化八年(1472)置巡司于此。②在今安徽含山县西南。《资治通鉴》:东晋隆安二年(398),“桓玄大破官军于白石”,即此。(1)古地名。即今福建省福安市东北上白石镇。明成
明永乐三年 (1405) 升湾甸长官司置湾甸御夷州,直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在今云南昌宁县西南八十四里湾甸。清代属永昌府。民国初年废。明永乐五年(1407年)升湾甸长官司置,治今昌宁县湾甸镇。辖境相当今云
①在今山东章丘市南,接莱芜市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1章丘县:长城岭,“《志》云:岭间有古长城,昔齐宣王所筑,以御楚寇,西接平阴,东距大海”。②在今山东安丘市西南八十里。《水经·汶水》:“汶水出朱虚县泰山
唐天宝元年(742)改陆州置,治所在乌雷县(今广西钦州市东南乌雷村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钦州市东南部合浦县、防城港市及越南芒街一带。乾元元年(758)改为陆州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改陆州置,治乌雷县(今
明末置,属施州卫。治所在今湖北利川市西南沙溪镇西石龙堡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)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