源见“曾参杀人”。谓流言再三,混淆视听,使枉为实。唐钱起《送李明府去官》诗:“谤言三至后,直道叹何如。”
汉.司马迁《史记.商君列传》:战国时秦商鞅变法,“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
南朝.宋.刘义庆撰《世说新语.任诞》:“王子猷(王徽之)居山阴,夜大雪,眠觉,开室命酌酒,四望皎然,因起彷徨,咏左思《招隐诗》。忽忆戴安道(戴逵),时戴在剡(今浙江嵊县),即便夜乘小船就之,经宿方至,
同“刘阮天台”。宋赵以夫《双瑞莲》词:“缥缈漾影摇香,想刘 阮风流,双仙殊丽。”
轨:指礼法准则。物:指典章制度。 谓行事不合制度准则。语出《左传.隐公五年》:“君,将纳民于轨物者也。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。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。不轨不物,谓之乱政。”《北齐书.帝纪.总论》:“既不轨
同“指白日”。唐韩愈《柳子厚墓志铭》:“指天日涕泣,誓生死不相背负。”
见〔着意栽花花不发,等闲插柳柳成阴〕。
同“槐棘”。清平步青《霞外攟屑.掌故》:“以上十二公,皆以阁臣降斥,改授他官,或踬而再起,或一蹶不复,未有以服阕予告、重厕棘槐者。”【词语棘槐】 汉语大词典:棘槐
同“羊悬续鱼”。南朝 梁陆倕《以诗代书别后寄赠诗》:“讵知亭长肉,宁挂府丞鱼。”
源见“文君沽酒”。美称送酒女郎。北周庾信《春赋》:“绿珠捧琴至,文君送酒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