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丁兰刻木

丁兰刻木

应劭《风俗通.愆礼》:“世间共传丁兰克木而事之。”《初学记》卷十七引晋孙盛《逸人传》:“丁兰者,河内人也,少丧考妣,不及供养,乃刻木为人,仿佛亲形,事之若生,朝夕定省。其后,邻人张叔妻从兰妻有所借,兰妻跪报木人,木人不悦,不以借之。叔醉,疾来谇骂木人,以杖敲其头。兰还,见木人色不怿,乃问其妻,妻具以告之,即奋剑杀张叔。吏捕兰,兰辞木人去。木人见兰,为之垂泪。郡县嘉其至孝,通于神明,图其形象于云台也。”旧用为封建孝道之典。清李渔《巧团圆.解纷》:“我姚克承自幼丧亲,常恨没有爹娘奉事,要学丁兰刻木,又记不起当时的面容。”


主谓 二十四孝之一。丁兰东汉河内人,少丧父母,不及供养,乃刻木为像,与妻事之如生。邻人张叔醉骂木像,以杖击其首,兰奋剑杀张,吏捕兰,兰辞木像,像为垂泣。[例]二十四孝之一的~故事具有传奇色彩。△用于忠孝方面。


【典源】《初学记》卷十七引晋·孙盛《逸人传》 曰:“丁兰者,河内人也。少丧考妣,不及供养,及刻木为人,仿佛亲形,事之若生,朝夕定省。其后邻人张叔妻从兰有所借,兰妻跪报木人,木人不悦,不以借之,叔醉疾来谇骂木人,以杖敲其头。兰还,见木人色不怿、及问其妻,妻具以告之,即奋刻杀张叔。吏捕兰,兰辞木人去,木人见兰,为之垂泪。郡县嘉其至孝。”

【今译】 丁兰年少时父母即去世,未来得及供养双亲,于是用木头刻成人,样子模仿他父母的形像,侍奉木人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,早晚都要问安。后来邻居张叔的妻子去向丁兰妻借东西,丁妻去禀告木人,木人不大愿意,就没有借给她。张叔借醉来大骂木人,并用木棒敲它的头。丁兰回家,见木人不高兴,问妻子,妻子将原因告诉了他,丁兰拿剑就把张叔杀了。官吏来逮捕丁兰,丁兰向木人辞别,木人眼中垂泪。当地人都称赞他的孝心。

【释义】 后以此典称人孝敬父母。

【典形】 丁兰刻木、刻木当严亲、刻木丁兰、似丁兰。

【示例】

〔丁兰刻木〕 元·无名氏《小张屠焚儿救母》:“王祥卧冰标写在史书中,丁兰刻木图画在丹青上。”

〔刻木当严亲〕 三国·曹植《灵芝篇》:“丁兰少失母,自伤早孤茕,刻木当严亲,朝夕致三牲。”

〔刻木丁兰〕 元·武汉臣《散家财天赐老生儿》:“劝你个择邻的孟母,休打这刻木的丁兰。”


猜你喜欢

  • 梦里覆蕉

    同“梦中蕉鹿”。宋孙觌《兴化朱公大卿没于庚申岁其子过余赋小诗以饯之》:“梦里覆蕉疑有鹿,食前弹铗叹无鱼。”

  • 绛纱

    同“绛帐”。唐皮日休《吴中言怀寄南海二同年》诗:“三年漫被鲈鱼累,不得横经侍绛纱。”清赵翼《集益斋即事戏呈休宁座主》诗:“步趋宛忆童时景,书馆从师侍绛纱。”【词语绛纱】   汉语大词典:绛纱

  • 悬目东门

    源见“伍胥抉目”。指烈士殉身。宋刘辰翁《莺啼序.感怀》词之二:“区区相望,饿死西山,悬目东门,人生何乐为此?”

  • 鳞次栉比

    栉:梳篦的总称。比:排列。像鱼鳞和梳齿那样整齐地排列着。明.陈贞慧《秋园杂佩.兰》:“杖挑藤束,筐筥登市,累累不绝,每岁正二月之交,自长桥以至大街,鳞次栉比,春光皆馥也。”清.毛奇龄《倘湖樵书序》:“

  • 樱酪

    宋.赵令畤《侯鲭录》:“杜牧之(唐诗人杜牧字)《和裴杰新.樱桃》诗云:‘忍去烹酥酪,从将玩玉盘。流年如可驻,何必九华丹。’遂知唐人已用樱桃荐(献)酪也。”樱酪,是用樱桃和以糖做成的果浆食品。此种食品唐

  • 杨叶箭

    同“穿杨箭”。唐唐彦谦《试夜题省廊柱》诗:“今日竞飞杨叶箭,魏舒休作画筹人。”

  • 鱼豕字

    同“鲁鱼亥豕”。清蒋士铨《满江红.壬午京兆闱中咏物》词之四:“冬烘册,陈年券,鱼豕字,尖叉韵。”

  • 投辖赏

    源见“陈遵投辖”。指主人殷勤待客。唐岑文本《冬日宴于庶子宅》诗:“金兰笃惠好,尊酒畅生平。既欣投辖赏,暂缓望乡情。”

  • 风花随堕

    唐.李延寿撰《南史.范缜传》:“时竟陵王子良盛招宾客,缜亦预焉。(缜)尝侍子良,子良精信释教而缜盛称无佛。子良问曰:‘君不信因果,何得富贵贫贱?’缜答曰:‘人生如树花同发,随风而堕,自有拂帘幌坠于茵席

  • 无下箸处

    箸:筷子。吃饭没有下筷子的地方。形容生活极其奢侈,对饮食百般挑剔。典出晋人何曾之事迹。何曾(199-278年),字颖考,陈国阳夏(今河南太康)人。出身世家大族,曹魏时官至司徒,曾参加司马懿和曹爽争权及